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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 2024/4/1 阅读次数:[668]
  •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次询价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富民居委会、思源村、新陈村约3250亩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标段二:便仓镇新陈村、双港村、北李村约2280亩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标段三:宝瓶湖街道庆丰村、盐东镇兆丰村约2321亩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以上面积为土地流转面积,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作业面积为准。

    3、项目地点和完成时间: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乡镇(街道)。报价人在接到询价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成交人应进场作业,成交人需确保各标段的完成时间在询价人规定的要求内结束(具体以各标段报价书上的要求为准)。

    4、成交人确定方式:经询价方评审确定 成交方式确定各标段服务单位(同等报价下以报价人指定“久保田888半喂式”收割机械优先,如同等报价下报价人均指定“久保田888半喂式”收割机,由询价人抽签确定成交人)。报价人可同时报价多个标段,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如报价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标段报价 ,则以其中所报标段总价金额 的为成交标段,其余标段报价则无效,其余标段由第二报价低的报价人成交。

    5、项目服务要求:

    1)报价人需在报名前实际查看各田块、道路、桥梁等,如参与报价则视为认可实际条件,后期不得提出异议。

    2)报价人成交后应按照询价人的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按照询价方的要求执行。

     收割质量:收获总损失率≤2.0%、籽粒破损率≤2.0%、含杂率≤2.5%,收割秸秆高度≤15厘米,无明显漏收、漏割。损失率、籽粒破损率超过约定标准造成询价人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并在结算收割、集运作业服务费用由扣减。

    集运:粮食运输前,询价人安排人员监督,对每车次运输到指定库点的粮食数量进行过磅称重、记录,运输过程中因遗漏、倾泻、雨淋等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按当地市场价负责赔偿。

    收割工作量:各标段需确保在6-8个晴天内全部收割、集运结束(以各标段实际要求为准)。各标段成交人每天需安排5台及以上的收割机及配套的集粮车,每个晴天平均收割面积在400亩以上,如每天的收割机及相应集粮车少于以上要求的,询价人可协助成交人另行联系增加收割机、集粮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全部由成交人承担(结算作业费时予以扣减相关费用)。成交人实际收割的结束时间超过双方约定1个晴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询价人将扣减成交人2000元,超过3个晴天以上仍未全部完成的将视为成交人违约(人力不可抗拒或因询价人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询价人将没收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必须按询价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安全作业。成交人承担开展作业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所有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与询价人无关。另每次机械作业结束后需将机械行驶在路面上掉落的泥土清理到位方可离场。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公司,操作人员须有农业机械操作证件;

    2、具有与本次询价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询价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 投标价法。报价人对各标段分别进行报价,所报价格超过 限价的,报价无效,报价人所报的价格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机械作业费、运费、食宿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最终结算以实际作业面积为准,如出现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从报价人帐户汇入到询价人指定帐户,成交后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

    银行账号:20332099900100000782931

    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评审后,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按各自成交标段总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可转为部分等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作业全部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询价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开拓部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止,每天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交纳报价保证金不再受理。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人需在2024年4月8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机械操作证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交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开拓部。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各标段报价 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1、收割、集运服务工作全部结束后,经询价人对作业质量及时间进行签字确认,成交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询价人按实际作业量30天内付清合同价款。

    2、支付项目款前成交人须结清参加项目服务的农民工工资。成交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需向询价人提供参加项目服务的农民工进场介绍信、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内容包含农民工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类别、工资卡开户银行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项目服务期间,农民工花名册根据进场的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未在花名册的农民工不得进场。成交人应对进场农民工进行考勤管理,按实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交询价人。

    八、询价人情况

    询价人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军、卞安东

    话:18261902372、15151073257

    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 6 号 5 楼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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