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夏季水稻种植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次询价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标段一:宝瓶湖街道庆丰村、盐东镇兆丰村约 2321亩水稻机耕作业和植保机施肥、打草药服务项目;
标段二: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富民居委会、思源村、新陈村)约2840亩水稻机耕作业和植保机施肥、打草药服务项目;
标段三:便仓镇(新陈村、双港村、北李村)约2690亩水稻机耕作业和植保机施肥、打草药服务项目;
标段四:宝瓶湖街道庆丰村、盐东镇兆丰村约 2321亩水稻无人机播种、施肥、打药服务项目;
标段五: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富民居委会、思源村)约2280亩水稻无人机播种、施肥、打药服务项目;
标段六:便仓镇(思源村、新陈村、双港村、北李村)约2280亩水稻无人机播种、施肥、打药服务项目;
标段七:便仓镇(新陈村、北李村)约970亩水稻无人机播种、施肥、打药服务项目。
以上面积为土地流转面积,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作业面积为准。
3、项目地点和完成时间: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乡镇(街道)。在接到询价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成交人应进场作业。成交人确保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需在询价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标段成交人确保每个项目的机耕作业效率不少于300亩/天,施肥、打药效率不少于800亩/天(以各标段实际要求为准),如成交人每天出台的机械数量、作业质量不能满足询价人要求的,询价人可协助成交人另行找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全部由成交人承担(结算作业费时予以扣减相关费用)。成交人实际作业的结束时间超过双方约定3个晴天以内的(以各标段规定的作业效率计算),每延迟一天询价人将扣减成交人2000元,超过3个晴天以上仍未全部完成的将视为成交人违约,询价人将没收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人力不可抗拒或因询价人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
4、成交人确定方式: 中标方式确定各标段服务单位报价人可同时报价多个标段,但单一报价人对标段1至标段3只能成交其中一个标段;标段5至标段7只能成交其中两个标段(如成交两个标段需提供不少于3台无人机的相关证明)。如报价人有多个标段报价 ,则以其中所报标段总价金额 的为成交标段,其余标段报价则无效,其余标段由第二报价低的报价人成交;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询价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5、项目服务要求:
(1)、报价人需在报名前实际查看各田块、道路、桥梁等,如参与报价则视为认可实际条件,后期不得提出异议。
(2)、报价人成交后应按照询价人的要求保证作业质量,具体每项的作业要求如下:
①秸秆切碎:秸秆切碎后长度不超过10cm,均匀分布。
②耕翻:直播田块耕深20-22cm(机插秧田块耕深15-18cm),地表平整,无立垈,无漏耕,不损坏田埂。
③旋耕:深度≥15cm,不漏旋,到边到角不遗漏。
④刮平:大田平整度不得大于±10cm,无翘边或明显凹塘。
⑤提浆:表层无明显秸秆堆积,埋草、打浆同步完成。
⑥开墒(窄轮开墒,轮胎宽度≤12cm):墒平沟直,横墒低于竖墒,两边出头,横墒间距50-60米/条,深度≥20cm。
⑦植保机施肥(基肥,约60斤/亩):含人工上肥,施肥量准确、均匀,机道准确,匀速行驶,无改道现象。
⑧植保机打草药(要求植保机轮胎宽度≤12cm):含人工配药,打药时喷洒均匀,到头到边,不重不漏,如遇田边与农户交界处则根据风向、风力留足安全距离。
⑨无人机播种(稻种为浸种催芽后的湿谷,作业时按20-22斤/亩田干稻种的标准抛洒):精准播种,到头到边,喷晒均匀。如发现有未抛洒到稻种的地方,所有损失由作业方承担。
⑩无人机施肥(含上肥):施肥精度稳定、用量准确,确保喷撒作业在目标作物上。
⑪无人机打药:喷洒均匀,到头到边,不重不漏,障碍物周围喷洒到位(无人机打药作业要求:飞防高度2.5-4米,速度≤6.5米/秒,用水量≥2.0升/亩)。
另每次机械作业结束后需将机械行驶在路面上掉落的泥土清理到位方可离场。
(3)、成交人必须按询价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安全作业。成交人承担开展作业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所有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与询价人无关。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需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操作人员须有农业机械操作证件,相关机械已参加投保并在有效期内。
(注:报价人参与报价前需具有粉碎、耕田、旋耕、刮平、提浆等作业机械(粉草机1-2台、耕田机不少于3台、刮平机不少于2台、提浆机不少于2台),植保机(轮胎宽度≤12cm)、窄轮大拖(轮胎宽度≤12cm)、无人机等施肥、打药机械。相关机械数量需满足询价人在规定时间内的作业需求,报价人参与报价后,询价人可随机核查报价人的机械设备,如发现达不到要求资质的可作废标处理。
2、具有与本次询价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询价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 投标价法。报价人对各标段分别进行报价,所报价格超过 限价的,报价无效,报价人所报的价格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机械作业费、餐费、人工、道路清理、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最终结算以实际作业项目和实际作业面积为准,如出现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从报价人帐户汇入到询价人指定帐户,成交后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户 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
银行账号:20332099900100000782931
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评审后,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可转为部分等额履约保证金),其中:标段一履约保证金贰万元(¥20000.00);标段二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标段三履约保证金贰万伍仟元(¥25000.00);标段四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标段五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标段六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标段七履约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作业全部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询价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开拓部领取,领取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止,每天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交纳报价保证金不再受理。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人需在2024年4月8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机械操作证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交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开拓部。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各标段报价 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1、每项目作业结束并经询价人确认作业质量后,成交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询价人按实际作业量在30天内付清该项价款。
2、支付项目款前成交人须结清参加项目服务的农民工工资。成交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需向询价人提供参加项目服务的农民工进场介绍信、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内容包含农民工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类别、工资卡开户银行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项目服务期间,农民工花名册根据进场的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未在花名册的农民工不得进场。成交人应对进场农民工进行考勤管理,按实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交询价人。
八、询价人情况
询价人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军、卞安东
电 话:18261902372、15151073257
地 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 6 号 5 楼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