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粮食运输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基地2025年生产的潮、干小麦运至各库点进行烘干或储存(具体见报价书)。
3、项目地点和服务时间:项目地点为亭湖区粮食储备库、便仓库、盐东库、新兴库,服务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服务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报价中。
4、项目 限价详见报价书,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 限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成交人确定方式: 中标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7、项目要求:详见《报价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相应交通运输资质;
2、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 投标价法。本项目采用按照 基数限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投标人只需填写下浮比例即可,该报价为含税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方案服务项目的规模、性质、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 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招标人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总价报价中。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 于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或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 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报价中。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四、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投标人须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帐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成交后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户 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
银行账号:20332099900100000782931
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评审后,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报价保证金可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五、报价文件的获取
报价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领取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需在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投标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交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报价 的投标人为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运输服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实际运输的粮食数量和运输起止地点30日内一次性结算,上述款项均不计任何银行利息和财务费用,付款时成交人需提供税务发票,本服务价款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
八、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安东 温 军
电 话:15151073257 18261902372
地 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 6 号 5 楼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