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水稻水层管理服务及348亩灌溉电费包干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一:便仓粮食种植基地(便仓双港村1-6、北李村1-4、新陈村1-4、6-8号地)约2693亩水稻水层管理服务及227亩(双3、双4)灌溉电费包干项目;
标段二:便仓粮食种植基地(便仓居委会1-3、富民居委会1-6、思源村1-10、13、新陈村5、9-11号地)约2958亩水稻水层管理服务及121亩(富民6号地)灌溉电费包干项目;
标段三:盐东粮食种植基地(宝瓶湖街道庆丰村1号地、宝瓶湖街道庆丰2、3、4、7号地、宝瓶湖街道庆丰村5号地)约2195亩水稻水层管理服务项目。
标段四:盐东粮食种植基地(李灶居委会1号至5号地、李灶居委会6号至8号地、盐东镇兆丰村)约2082亩水稻水层管理服务项目。
以上面积为土地流转面积,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作业面积为准。
3、项目地点和服务时间: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乡镇(街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成交人应进场作业,服务时间从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报价人应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服务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报价中。
4、项目 限价详见报价书,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 限价。本项目报价人可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最多中一个标段,以其中所报标段金额 的为成交标段,其余标段由第二报价低的报价人成交。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成交人确定方式: 中标方式确定各标段服务单位,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7、项目要求:详见《报价书》,成交人需对自身用工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额度不低于100000元/人。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须提供能证明具有水层管理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个人需提供所在村委会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 投标价法。报价人对各标段分别进行报价,所报价格超过 限价的,报价无效,报价人所报的价格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最终结算以实际种植的管理面积为准,如出现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
四、报价文件的获取
报价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领取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人需在2025年5月23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单位报价的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报价 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六、付款方式
管理服务项目结束后凭成交人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在30天内一次性结清款项(最终结算以实际种植的管理面积为准)。
七、采购人情况
采购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安东 温 军
电 话:15151073257 18261902372
地 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 6 号 5 楼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