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民朋友们:
经省、市粮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我区将于2016年11月11日正式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时间从2016年11月11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
一、收购价格及质量标准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粳稻为2016年生产的等内品,以国标三等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5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0.02元/斤。标准品粳稻的具体质量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等外粳稻和非2016年生产的粳稻不属于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不予收购。
二、收购库点
目前我区承担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有:
1、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便仓库(亭湖区便仓镇富民居委会);
2、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伍佑库(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
3、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青墩库(亭湖区南洋镇三尖居委会)。
三、我区秋粮收购服务举措
1、员工承诺上岗。我区各库点负责人和检验人员承诺上岗,对于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确保随到随收,敞开收购,不停收、不拒收、不限收;坚持按质论价、公平定等,不压级压价、不短斤少两,杜绝人情粮。
2、双重把关检验。每库点安排双人检测,售粮户对质量有异议的,样品留存,帮助重新安排异地库点检测,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3、设立绿色通道。全区各托市收购库点对散户、小户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售粮。
4、提前精准服务。对全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植面积、产量、品种、烘干能力等进行全面摸底,采取提前对接、登门验质、预约烘干、预约收购等服务。
5、面上监督巡查。收购期间,我区粮食部门成立监督巡查小组,切实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为农民售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 88152801、15861935558
投诉服务电话:
亭湖区粮食局 唐川 89880541、13390671118
局长 李阳
13805118163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