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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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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全区广大售粮农户的一封信
  • 2016/11/10 阅读次数:[1127]
  • 全区农民朋友们:

    经省、市粮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我区将于20161111日正式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时间从20161111日起至2017131日止。

    一、收购价格及质量标准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粳稻为2016年生产的等内品,以国标三等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5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0.02/斤。标准品粳稻的具体质量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等外粳稻和非2016年生产的粳稻不属于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不予收购。

    二、收购库点

    目前我区承担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有:

    1、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便仓库(亭湖区便仓镇富民居委会);

    2、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伍佑库(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

    3、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青墩库(亭湖区南洋镇三尖居委会)。

    三、我区秋粮收购服务举措

    1、员工承诺上岗。我区各库点负责人和检验人员承诺上岗,对于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确保随到随收,敞开收购,不停收、不拒收、不限收;坚持按质论价、公平定等,不压级压价、不短斤少两,杜绝人情粮。

    2、双重把关检验。每库点安排双人检测,售粮户对质量有异议的,样品留存,帮助重新安排异地库点检测,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3、设立绿色通道。全区各托市收购库点对散户、小户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售粮。

    4、提前精准服务。对全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植面积、产量、品种、烘干能力等进行全面摸底,采取提前对接、登门验质、预约烘干、预约收购等服务。

    5、面上监督巡查。收购期间,我区粮食部门成立监督巡查小组,切实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为农民售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  8815280115861935558

    投诉服务电话:

    亭湖区粮食局    唐川  8988054113390671118

            局长    李阳  13805118163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局

                            2016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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