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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秋季小麦种植服务询价公告
  • 2021/11/5 阅读次数:[1174]
  • 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 2021 年秋季小麦种植服务工作进行询价,现该项工作所需资金已落实,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报价人资质条件:

    报价人需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或经所在村委会书面证明具有农业机械资质的单位。操作人员须有农业机械操作证件,相关机械已参加投保并在有效期内。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盐东镇、宝瓶湖街道约 2200 亩小麦种植服务作业(庆丰村、兆丰村);标段二:便仓镇约 3500 亩小麦种植服务作业
    (富民村、思源村、便仓居委会等)。实际作业面积以 GPS 测量的种植净面积予以确定。
    三、服务效率及期限:
    在接到询价人微信通知次日,成交人应进场作业。成交人确保每个标段的各项目每天的工作效率不得少于 300 亩(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
    四、质量及要求:
    报价人需在报名前实际查看各田块、道路、桥梁等,如参与报价则视为认可实际条件,后期不得提出异议。报价人成交后应按照询价人的要求保证作业质量
    (具体每项的作业要求详见报价书),作业质量应当符合 或地方标准要求或双方协商的标准。
    五、付款方式:
    每项目作业结束,并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作业量在 30 天内付清该项价款(成交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六、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价书》在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贸易(项目开拓)部领取。
    2、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00),报价人须在提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汇至询价人账户(询价人单位: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账号:20332099900100000011611)。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评审后,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评
    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贰万元(¥20000.00)履约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可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所有作业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询价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对各标段分别进行报价,所报价格超过 限价的报价无效。
    4、成交人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安全作业。报价人承担开展作业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所有损失全部由报价人承担,与询价人无关。
    5、报价书的价格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机械作业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最终结算面积以双方签订合同时为准,如出现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报价申请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示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书》、营
    业执照复印件、农业机械操作证件复印件、农业机械投保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交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部。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与报价 的报价人签订合同。
    评审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八、询价人情况:
    询价人名称: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军
    刘静
    电 话:18261902372、13615160376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 6 号 5 楼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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