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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夏季水稻种植服务询价公告
  • 2023/5/7 阅读次数:[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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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 20237650水稻种植机械作业服务工作进行询价,现该项工作所需资金已落实,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报价人资质条件:

    报价人需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公司。操作人员须有农业机械操作证件,相关机械已参加投保并在有效期内

    注:报价人需具有粉碎、耕田、旋耕、刮平、提浆等作业机械,植保机、窄轮大拖、无人机等施肥、打药机械相关机械数量需满足询价人在规定时间内的作业需求。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宝瓶湖街道庆丰村、盐东镇兆丰村约 2300水稻种植服务作业(庆丰村、兆丰村)、标段二:便仓镇(新陈村、双港村、北李村)约 1250水稻种植服务作业、标段三: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富民居委会、思源村、新陈村)约4100水稻种植服务作业。

    注:报价人可同时报价三个标段,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如报价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标段报价最低,则以其中所报标段总价金额最大的为成交标段,其余标段报价则无效)。

    三、服务效率及期限:

    在接到询价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成交人应进场作业。成交人确保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需在询价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标段成交人确保每个项目的机耕作业效率不少于200-400亩/天,施肥、打药效率不少于800亩/天(以各标段实际要求为准),如成交人每天出台的机械数量、作业质量不能满足询价人要求的,询价人可协助成交人另行找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全部由成交人承担(结算作业费时予以扣减相关费用)。成交人实际作业的结束时间超过双方约定3个晴天以内的(以各标段规定的作业效率计算),每延迟一天询价人将扣减2000元,超过3个晴天以上仍未全部完成的将视为成交人违约,询价人将没收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

    四、质量及要求:

    1、报价人需在报名前实际查看各田块、道路、桥梁等,如参与报价则视为认可实际条件,后期不得提出异议。

    2、报价人成交后应按照询价人的要求保证作业质量具体每项的作业要求如下:

    秸秆切碎:秸秆切碎后长度不超过10cm,均匀分布;耕翻:耕深20-22cm,地表平整,无立垈,无漏耕,不损坏田埂;旋耕:深度15cm,不漏旋,到边到角不遗漏。④刮平:大田平整度不得大于±10cm,无翘边或明显凹塘。⑤提浆:表层无明显秸秆堆积,埋草、打浆同步完成。⑥开墒:墒平沟直,横墒低于竖墒,两边出头,横墒间距50-60米/条,深度20cm。植保机施肥:施肥量准确、均匀,机道准确,匀速行驶,无改道现象,要求植保机轮胎宽度≤8cm。植保机、无人机打药:喷洒均匀,到头到边,不重不漏,障碍物周围喷洒到位(无人机打药作业要求:飞防高度2-2.5米,速度6米/秒,用水量2.0升/亩)植保机打草药时,如遇田边与农户交界处则根据风向、风力留足安全距离。每次机械作业结束后需将机械行驶在路面上掉落的泥土清理到位方可离场。

    五、付款方式:

    每项目作业结束并经询价人确认作业质量成交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询价人按实际作业量在30天内付清该项价款

    六、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及要求:

    1、价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开拓部领取,领取时间自202358日起至2023510日止,每天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

    2、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00),报价人须在提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汇至询价人账户询价人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账号20332099900100000782931)。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评审后,确定各标段总价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可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其中:标段一履约保证金万元(¥20000.00);标段二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15000.00);标段三履约保证金元整(¥40000.00)。履约保证金在所有作业结束后无息退还。

    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三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询价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对各标段分别进行报价,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成交人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安全作业。报价人承担开展作业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所有损失全部由报价人承担,与询价人无关。

    5、报价书中每项作业单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机械作业费、餐费、人工、道路清理、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最终结算以实际作业项目和实际作业面积为准,如出现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机械操作证件复印件、农业机械投保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交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开拓部。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各标段总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八、询价人情况:

    人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人:温军卞安东

    电 话:18261902372、15151073257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 6 号 5 楼

    2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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