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网站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发布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粮食(小麦)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人数:132次 更新时间:2026年05月11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粮食(小麦)运输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基地2026年生产的潮、干小麦运输服务(具体见报价文件)。

3、项目地点和服务时间:项目地点为亭湖区粮食储备库、便仓库、盐东库、新兴库,服务时间从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报价人应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服务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报价中。

4、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书,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成交人确定方式:最高下浮确定成交单位。

7、项目要求:详见《报价文件》。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相应交通运输资质;

2、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采购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报价资格的,取消成交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最高下浮确定成交单位”,报价人只需填写下浮比例即可,该报价为含税价,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方案服务项目的规模、性质、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采购人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总价报价中。报价应包括报价人为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或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报价中。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四、报价保证金

1、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报价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收款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号:20332099900100000782931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  

2、报价保证金的退还

①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公示结束后由采购单位退回。

成交人报价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且签订合同后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五、报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2、请报价人于2026512日至202651418: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报价申请人单位授权委托介绍信、身份证至电18905109016)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8905109016【标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购买报价文件后方可参加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6:30时

地点: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盐城市亭湖区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20楼)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八、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工作全部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并确认整个运输过程无安全等问题后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九、付款方式

运输服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实际运输的粮食数量和运输起止地点30日内一次性结算,上述款项均不计任何银行利息和财务费用,付款时成交人需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本服务价款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

十、采购人情况

采购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西路6号5楼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5155292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20楼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905109016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