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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小麦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5/11/17 阅读次数:[39]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小麦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便仓东区粮食种植基地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富民居委会、思源村、新陈村约2958亩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项目;

    二标段:便仓西区粮食种植基地便仓镇思源村、新陈村、双港村、北李村约2693亩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项目;

    三标段:盐东东区粮食种植基地盐东镇李灶社区居委会约1990亩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项目;

    标段四:盐东西区粮食种植基地盐东镇宝瓶湖街道庆丰村、盐东镇兆丰村约2327亩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项目。

    以上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作业面积为准。

    3、项目地点和服务期限:位于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盐东镇、宝瓶湖街道。成交人必须优先为采购人服务,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设备需足额进场作业(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并需确保各标段的完成时间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标段成交人确保每标段的植保无人机施肥、打药效率不少于800亩/天,如成交人每天安排的植保无人机数量、完成的作业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协助成交人另行找植保无人机作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全部由成交人承担(结算作业费时予以扣减相关费用)。成交人实际作业的结束时间超过双方约定3个晴天以内的(以各标段规定的作业效率计算),每延迟一天采购人将扣减成交人2000元,超过3个晴天仍未全部完成的将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人力不可抗拒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人未按要求优先为采购人服务或作业的,则没收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人需承担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4、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一标段131631元、二标段119838.5元、三标段88555元、四标段103551.5元(具体详见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注: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成交人确定方式:最·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7、采购要求:详见《报价文件》。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须提供有效的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无人机购买发票、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发票抬头需为本单位或法人),报价人使用的无人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同时具备电池快充设备。

    2、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所供物资应符合 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报价资格的,取消成交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成交,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四、报价保证金

    1、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不限标段数量),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报价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收款人名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10427901040016440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环城支行

    2、报价保证金的退还

    ①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公示结束后由采购代理单位退回。

    ②成交人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单位无息退还。

    五、报价文件的获取

    请报价人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18: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报价申请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花漾公寓11-1、2层,联系电话:18351288400、18351482333)或微信报名【标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购买报价文件后方可参加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00时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花漾公寓11-1、2层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报价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中标两个标段(报价人如只有两台无人机,只能中一个标段,报价人如有四台及以上的无人机,最多中标两个标段,可以继续参与其它标段的评审,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开标、评标、定标及中标顺序均: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各标段成交价的10%( 到百位),在确定为成交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退还。如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采购人情况

    采购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5155292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花漾公寓11-1、2层

    联系人:蔡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18351288400、18351482333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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