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粮油质量、卫生指标的检测工作,取得实验室计量认证和资格 ,现委托有资质的资质 机构指导实验室 、服务、咨询等工作,确保委托人下属公司取得资质 证书(CMA证书)。
一、报价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
(3)近五年具有相关业绩的证明。
二、咨询相关要求:
指导委托人下属盐城亭粮粮油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按照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证书(CMA证书)申报资料和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资料,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 评审,使盐城亭粮粮油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证书(CMA证书)。
三、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合同后十二个月内完成。
四、付款方式: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委托人预付款20000元给受托人,待委托人下属盐城亭粮粮油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证书(CMA证书)后,委托人支付剩余款(受托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
五、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价书》在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仓储部领取。
2、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含咨询费、专家评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签订后,委托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最 高限价为5.8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 高限价。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后(密封的报价档案袋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交于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部。询价人将根据报价情况,与报价最 低的报价人签订合同。
七、询价人情况:
询价人名称: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仓储部联系人:卞安东
电 话:0515-88152807 15151073257
行政部联系人:刘静
电 话:0515-88152803 13615160376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6号5楼
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