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秋季水稻种植工作,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水稻种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询价内容及要求:
询价采购:1、“金粳818”种子,数量3.6吨;2、“苏秀852”种子,数量7.8吨。以上稻种的最高限价为7200元/吨(送到开票价)。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说明及要求。
二、报价人资质条件:
1、种子生产单位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种子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所供物资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效率及期限:
在接到询价人微信通知次日,成交人应将货物送至询价人指定地点(便仓镇指定地点)。逾期送货的,询价人可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赔偿损失。
四、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水份≤14.5%、发芽率≥85%、纯净度≥90%,符合国家标准GB4401.1-1996的规定,在有效保质期范围内。成交人所送的种子双方将签字封存样品,询价人认为质量有异议的可送第三方检测,如不合格成交人负违约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承担检测费及因此给询价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售后服务要求:
如因成交人种子质量问题导致发芽率低、出苗难等问题的,成交人在接到询价人的电话后必须立即回应,在 24 小时内赶到询价人处,必须在3日内免费更换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六、付款方式:
成交人送货时需提供种子质量检测证书,全部交货结束后凭成交人提供的正规税务发票在10个工作日付合同价款的80%,剩余20%货款作质量保证金在水稻出苗后支付。
七、获取、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领取。
2、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报价人须在提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汇至询价人账户(询价人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账号:20332099900100000782931)。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评审后,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按中标总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可转履约保证金(如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已履约同等金额的部分货物可视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实际汇款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全部种子送货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询价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3、本次采购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报价,报价单的价格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货款、生产、运费、装卸、保险、资金利息、各种税费等。
八、报价申请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起至 2023年3月9日止,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 。报价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委托授权书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公章后交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与总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签订合同。
九、询价人情况:
询价人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温军、张凯
电 话: 18261902372、15895146860
地 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 6 号 5 楼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3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