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2023年夏季水稻的草、病、虫害等防控工作的农药采购进行询价,现该项工作所需资金已落实,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报价。
一、询价内容:
7650亩水稻种植期的草、病、虫害等防控工作用药。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报价书说明及要求)。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满足本项目需要;
2、须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3、所供物资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三、服务效率及期限:
根据询价人的使用需求分批发货。在接到询价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供货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成交供货人应将询价人所要求的药剂及数量送至询价人指定地点(便仓镇指定地点、宝瓶湖街道庆丰村指定地点),成交供货人应保证药剂包装无破损,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瑕疵和破损应免费退货,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货人负担。成交供货人在农作物全生育期需为询价人提供施药前的病虫害查看及施药后的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负责对已使用过的药剂包装物的回收。
四、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在有效保质期范围内,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售后服务要求:
如因农药质量出现问题的,成交供货人在接到询价人的电话后必须立即回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反馈整改,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六、付款方式:
每批次送药结束,并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接收使用数量在 30 天内付清该批货款(成交供货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七、获取、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开拓部领取,领取时间自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9日止,每天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
2、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报价人须在提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汇至询价人账户(询价人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账号20332099900100000782931)。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评审后,未成交供货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货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50000元),报价保证金可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该季水稻全生长期所需农药全部送货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货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询价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3、本次采购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报价,报价单的价格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货款、生产、运费、装卸、植保咨询、资金利息、各种税费等。最终结算以询价人实际接收使用数量为准,如出现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报价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交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开拓部。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总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供货人。
九、询价人情况:
询价人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温军、卞安东
电 话:18261902372、15151073257
地 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 6 号 5 楼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5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