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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春季小麦种植用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人数:153次 更新时间:2026年01月26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季小麦种植用肥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化肥总量约347.7吨,其中: 

①便仓粮食种植基地46%大颗粒尿素115.845%氯基复合肥84.2吨(其中:便仓东区粮食种植基地46%大颗粒尿素60.845%氯基复合肥44.4吨;便仓西区粮食种植基地46%大颗粒尿素55.045%氯基复合肥39.8吨

②盐东粮食种植基地46%大颗粒尿素81.445%硫基复合肥66.3吨。(其中:盐东东区粮食种植基地46%大颗粒尿素39.845%硫基复合肥31.5吨;盐东西区粮食种植基地46%大颗粒尿素41.645%硫基复合肥34.8吨)。

以上最终结算以实际交接数量为准。

3、项目地点和供货期限:位于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盐东镇。2026228日前需将便仓、盐东粮食种植基地所需的全部化肥送货结束每次送货,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应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堆装,逾期送货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4、项目 限价:

本项目 限价为863650元(具体详见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高于单价 限价和 限价金额的报价。

注:本项目报价为完成本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售前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市场风险、 政策性调整风险、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成交人确定方式: 成交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7、采购要求:详见《报价文件》。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销资格的肥料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并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所供物资应符合 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报价资格的,取消成交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 成交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四、报价保证金

1、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报价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收款人名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427901040016440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环城支行

2、报价保证金的退还

①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公示结束后由采购代理单位退回。

成交人报价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且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单位无息退还。

五、报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2、请报价人于2026127日至2026129日18: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报价申请人单位授权委托介绍信、身份证至电18351288400、18351482333)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8351288400)【标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购买报价文件后方可参加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130日09:00时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花漾公寓11-1、2层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开标,即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或邮寄至代理公司(收件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花漾公寓11-1、2层会议室,收件人:蔡先生,联系方式:18351288400)后,随即离开现场,以代理公司收到报价文件时间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邮寄至代理公司的作拒收处理,采购人通过腾讯会议进行不见面开标,报价人需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腾讯视频会议号:326-780-838),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报价人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同成交结果。报价人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视频、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到百位),在确定为成交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退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货人履行同等金额的合同货物可视为交纳了履约保证金,该批货物将作为 一批货款结算。如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采购人情况

采购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5155292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花漾公寓11-1、2层

联系人:蔡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18351288400、18351482333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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