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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农药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人数:197次 更新时间:2026年02月02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农药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农药采购。

3、项目地点和供货期限: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便仓镇,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分批发货,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成交人需将采购人所需的药剂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人应保证药剂包装无破损,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瑕疵和破损应免费退货,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担。

4、项目最·高限价15.4万元,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成交人确定方式: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7、项目要求:详见《报价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低价成交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精·确到百位),在确定为成交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退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货人履行同等金额的合同货物可视为交纳了履约保证金,该批货物将作为 一批货款结算。如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领取时间202623日起至202625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六、采购文件的递交

报价人需在2026年2月6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报价·低的报价为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每批次送货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实际使用数量开具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在30天内付清该批货款。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

八、采购人情况

采购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51552920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